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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销可不是传销!它们有何区别?

作者:仙宝云 | 发布时间:2021-06-12 11:48:53 | 阅读:822

在看文章前我们先了解一下传销条例:

在我国,对传销行为的介定相对严格,《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了三种传销行为:《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了三种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目为根据盘算和给付报酬(包罗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好处,下同),牟取不法好处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缴纳用度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法变相缴纳用度,获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不法好处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联,并以下线的销售功绩为根据盘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不法好处的

《刑法》第224条之一:【组织、领导传销运动罪】

组织、领导以传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运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用度或者采办商品、服务等方法得到加入资格,并按照必定次第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0接以发展人员的数目作为计酬或者返利根据,勾引、胁迫参加者继承发展他人到场,骗取财物,侵扰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运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刑法的描述,定性传销需要满足具有以下四个因素:

第一是加入资格,需要加缴纳用度或购置商品,这里的商品,基本都是没有本钱或者本钱极低的商品,也就是变相收费;

二是通过发展人员数目作为返利根据,简略来说就是拉人头,靠新人的入门费来赚钱;

第三是以勾引、胁迫的方法发展下线;第四是以骗取财物为目的

搞清楚了传销的界说,分销和传销的区分也就很好明白了

1、有无产品

传销是没有产品的,或者说传销的生产链是不健全的,没有方法良性支撑产供销的循环这也就决定了它只能通过拉人头的方法来赚钱;但分销,只是商家的一种营销方法,是以卖货为目的,发展更多的分销员是为了更好的出售产品,搭建更大的营销网络;

2、有无入门费

传销赚的就是入门费,所以这局部用度自然是存在的,而且还相对较高!现在有很多传销组织为了掩盖赚取入门费的事实,会见变相说成“拿货”,比如拿5000的货就能成为代理商,但那些货到底值多少钱,信任大家都理解的

大多数平台的分销是没有门槛的,更不用说入门费而且,在搭建分销系统前期,平台通常城市让利给分销员,设置更低的门槛,更高的推广佣金

3、层级关联

传销组织有划分出三五九等,品级越高,得到的利润越大,就是庞氏圈套的金字塔模式,不管下限的拉人头模式,通过层层加价的方法,上级赚取下级的佣金

但分销是有限制的,一般都直接利益关系的只有三级

第一级分销商就是真正把货卖出给消费者的人,相对于零售商;
第二级就是发展了第一级分销商的人;
第三级就是发展了第二级的人,第二级和第三级就相当于批发商和代理商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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